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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19年度廣東省文學創作專業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更新時間:2019-07-31 來源:廣東作家網
各地級以上市作協,省作協各分會,省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9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19〕104號)要求,結合文學工作實際,現就2019年度我省文學創作專業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與評審時間
申報材料報送時間為2019年8月16日至9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評審工作自10月份起至12月31日前完成。
二、申報資格條件和有關政策
(一)我省文學創作專業職稱評審執行《關于印發廣東省文學創作專業一、二、三、四級作家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粵人發〔2003〕172號)、《關于深化我省職稱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粵人發〔2003〕178號)、《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中若干政策規定的通知》(粵人發〔2005〕177號)、《關于明確當前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若干問題的通知》(粵人發〔2007〕197號)、《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辦發〔2017〕52號)和《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40號)等文件要求。
(二)根據《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中辦發〔2016〕77號)和《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辦發〔2017〕52號)、《關于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事業單位具備國家公務員身份人員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問題的批復》(粵人函〔2005〕301號)、《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等文件有關規定,公務員(含參公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參加職稱評審。
(三)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兩個系列職稱或轉系列評審,按《關于明確當前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若干問題的通知》(粵人發〔2007〕197號)有關規定執行。其中屬轉系列評審晉升的,還應按規定先取得現崗位同級別職稱;晉升時,資歷、工作能力、業績成果和論文著作等可從轉系列前取得同等級職稱時起算;同時或不同時申報兩個系列的專業技術資格,必須按資格條件的規定,分別提交申報材料,并把申報另一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審表作為申報本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附件一并提交,不得以同樣的業績材料同時或不同時申報不同系列的專業技術資格執行。
(四)中直駐粵單位或外省駐粵企業的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文學創作專業技術人員,須提交中直正廳級單位人事部門或外省省級職稱管理部門出具的委托函經我省人社廳專技處同意,方可在我省申報評審。
(五)申報材料的時效截至2019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業績成效、學術成果、學歷(學位)等,不作為評審的有效材料。資歷年限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8月31日,由此日上推,凡未滿規定年限的,不得申報。
(六)繼續教育按照《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今年申報評審材料時只需提供2019年的繼續教育證書。
三、申報途徑和材料
(一)專業技術人才應通過其所在單位申報,按規定程序報送廣東省文學創作高(中、初)級專業資格評審委員會。
(二)對于非公有制組織、社會組織專業技術人才,省、市、縣(區)人社部門將專門設立職稱申報點,其申報材料經用人單位推薦、申報點受理審核后按規定程序報送廣東省文學創作高(中、初)級專業資格評審委員會;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申報材料由申報點直接受理后按規定程序報送廣東省文學創作高(中、初)級專業資格評審委員會。
(三)申報人應根據自己的文學創作專業技術情況,對照國家、省的職稱政策及文學創作專業資格條件要求,認真、客觀、如實填報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報材料(過期不補)。專業技術人才應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網址: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同時提交申報電子材料。評審相關表格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表格下載欄或“申報作家職稱交流群(232198086)”文件欄下載,《廣東省職稱評審表》(表二)通過系統自動生成。凡未如實申報和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將按省有關職稱政策規定嚴肅處理。申報評審材料具體包括:
1.《( ?)級職稱送評材料目錄單》(表一)一式一份(張貼在送審材料袋上)。
2.《廣東省職稱評審表》(表二)一式一份(此表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自動生成(導出后排好版再打?。?;按規定程序經由地級以上市人社部門或省直主管單位蓋章后報送)。
3.《( ?)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表三)一式20份。
4.《專業技術工作報告》一式20份(《專業技術工作報告》是本人對受聘現專業技術職務或從事文學創作以來的全面、系統總結,應突出反映本人學識水平、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及業績。姓名一律署在標題下面。文字力求簡練,申報高、中、初級報告字數應分別控制在2000字、1500字、1000字左右。報告一律用A4紙雙面打印,與《( ?)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裝訂成冊,登記表在前,報告在后)。
5.繼續教育證書、省作協會員證(或市作協會員證)等復印件一式一份(張貼在表四《證書、證明材料》相應頁面,經單位審核后加蓋公章)。
6.業績、成果、獎勵的證書和證明材料的復印件與《業績、成果材料》(表五)頁合訂成冊,一式一份(經單位審核確認,加蓋公章和核對人簽章。提交材料應與《廣東省職稱評審表》《( ?)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所填內容相符)。
7.相片、身份證復印件(張貼在表六《貼職稱證相片、身份證復印件頁》相應標識處)。
8.《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前公示情況表》(表七)一式一份。
9.《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聘任期滿)考核登記表》(表八),各級別均一式一份。
10.任現職以來正式出版或公開發表的代表作。
①申報文學創作一級作家:獨立或合作(排名第一)創作正式出版文學新作品3部(文學評論著作2部)以上。
②申報文學創作二級作家:獨立或合作(排名第一)創作正式出版文學新作品2部(文學評論著作1部)以上。
③申報文學創作三級作家:獨立或合作(排名第一)創作正式出版文學新作品1部或獨立創作的文學作品在全國公開報刊上發表文學作品字數8萬以上。
④申報文學創作四級作家:獨立或合作(排名第一)創作正式出版文學新作品1部或獨立創作的文學作品在全國公開報刊上發表文學作品字數3萬以上。
申報文學創作一級作家的代表作一式五份,申報文學創作二、三、四級作家的代表作均一式兩份(在文學刊物上發表的作品需復印裝訂成冊,并附原件進行校對)。與他人合作的,要注明自己所承擔的部分和所起的作用,列出清單,由合作者簽名認可并交所在單位審核后加蓋公章。
11.近三年來《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各一式一份(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核實蓋章)。
12.與個人工作經歷相同的連續半年以上的社保憑證或人事主管部門(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在職證明等相關在職在崗材料。
四、審核要求
(一)申報人所在單位審查、公示
1.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審查申報材料是否符合我省文學創作專業資格申報要求。
2.審查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審查申報材料是否與申報人的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論文、業績及所起作用、年度考核等客觀事實相符。
3.審查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審查提交申報的基礎材料、業績成果、論文著作等是否完整,評審表中必填欄目(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業績成果、論文和時效等)是否空白,是否如實填報負面情況,是否如實填報同時或不同時申報其他系列(專業)的資格及其名稱。
4.審查申報材料的時效性。申報人所提交申報材料的時效均截止于今年8月31日,此后取得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證等,不作為今年評審的有效材料。
5.公示。單位要按規定將申報材料,特別是《( ?)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表三)和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在單位顯著位置和單位網站首頁進行公示。其他申報材料放置在單位會議室等公共場所,以供查驗。評前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對與事實不符的內容,應要求申報人按事實予以更正。負責公示的單位應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后按程序上報。對未經核實確認的申報材料,概不受理。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申報人所在單位應注明原因退回,并及時告知申報人。
(二)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審核
所有申報材料經所在單位審核、公示后,由所在單位的主管部門、人社部門進行審核,再報送地級以上市人社部門審核。
五、報送材料注意事項 ? ?
(一)申報材料必須清楚、真實、完整,不得漏項。申報人所在單位按要對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核,并加蓋公章。
(二)報送材料規格、份數及報送時間須符合要求,材料不合標準或逾期報送不予受理。
(三)送評材料請自留底稿,除《廣東省職稱評審表》(表二)外,其他材料(含代表作)不予退還。
六、其他事項 ? ? ?
(一)評審收費
收費標準按《關于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復函>的通知》(粵人發〔2007〕35號)文件規定執行。高級(文學創作一級、二級)評審費:580元;中級(文學創作三級)評審費:450元;初級(文學創作四級)評審費:280元。
(二)報送材料時間及地點
申報評審材料請于8月16日至9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期間報送至廣東省作家協會人事部。
聯系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龍口西路552號915室;郵編:510635。聯系人:謝基林;聯系電話:020-38486927,18665564780;電子郵箱:649533564@qq.com。
附件:
1、粵作通〔2019〕112號關于做好2019年度廣東省文學創作專業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pdf
廣東省作家協會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