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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作家協會關于政協第十二屆廣東省 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第20210756號 提案答復的函
更新時間:2021-07-22 來源:廣東作家網
張培忠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解決基層作協組織“三無”“四不”問題的提案》(第20210756號)提案收悉,經綜合省委宣傳部、省委編辦、省文聯等單位意見,現將辦理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一、關于“擺上位置”的建議
省委宣傳部提出:一要壓實各地市主管部門的主體責任。2011年該部會同省委組織部、省委編辦、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人社廳聯合印發《關于加強全省縣級和城鄉宣傳文化隊伍建設的意見》(粵宣發〔2011〕11號),對加強和改進縣級和城鄉基層宣傳文化干部人才隊伍建設管理、健全工作機構和充實人員力量、教育培訓和保障激勵等方面都做了規定,下一步將督促各地級以上市黨委宣傳部認真貫徹執行文件規定,指導推動基層作協機構建設,選好配強領導班子,充實工作力量,理順體制機制,加強陣地建設和管理。二要進一步加大資金扶持力度。自2019年開始,省委宣傳部每年從省文化繁榮發展專項資金中以任務清單的形式下達市縣扶持資金,2019年扶持粵東西北14個地市、2020年扶持粵東西北13個地市各300萬元,江門和惠州各200萬元,其中支持市文聯、作協和社科聯開展宣傳思想文化工作已列入任務清單,任務性質為約束性任務,由各地市黨委宣傳部統籌。將在今后工作中繼續加大資金扶持力度,扶持優秀作品創作生產,集中優勢資源打造更多文學扛鼎之作,同時督促相關地市黨委宣傳部合理分配使用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能,緩解基層作協經費匱乏的局面。
根據以上意見,省作協擬在省委宣傳部的指導下,用足用好政策,提高資金使用效能,推動基層作協組織發揮自主能動性,為本地精神文明建設做出更大的貢獻。
二、關于“理順關系”的建議
省委編辦指出,我省的市縣兩級作家協會一般由當地文聯負責管理,是市縣兩級文聯直接聯系、協調、服務的群眾團體之一,未單獨核定機構編制;也有部分作家協會由當地作家等文學界人士依照章程成立,在民政部門登記為社會團體,未納入當地黨委宣傳部門或文聯管理的群眾團體范疇。
省文聯建議深化對文聯工作性質、地位的認識,充分發揮文聯的橋梁紐帶作用,進一步加強對基層文聯的業務指導,加強對基層文藝人才的培養。
綜合上述意見,基層作協組織建立、健全需要一個過程,不能一蹴而就。市、縣作協如何理順與文聯的關系,加大工作力度,仍然需要結合實際,協調有關部門,逐步探索推進。
三、關于“打牢基礎”的建議
省委編辦提出,在中央和省嚴格控制機構編制的背景下,根據《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黨的群團工作的意見》《廣東省作協深化改革方案》等文件有關防止群團組織機關化、推動群團組織去行政化的精神,市縣作家協會統一納入編制管理的條件并不具備。如需探索為文學藝術成就突出、作家會員聯系廣泛、基層服務成績斐然的個別市縣作家協會核定編制,按照中央明確的群團組織、機構編制均實行分級管理的原則,可由同級黨委結合本地實際需要研究確定,省不宜作統一要求。同時,各地作協應按照《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黨的群團工作的意見》有關精神,更多采用兼職、聘用等方式,吸引優秀社會人才加入作協工作隊伍。
根據以上意見,省作協擬繼續探索建立點上突破、全面加強的路子,打通基層文學事業“最后一公里”。貫徹《廣東省作協深化改革方案》,積極推進基層組織建設,督促廣州等15個地級以上市作協盡快配備1至2名專職人員,構建暢通穩定的作協工作體系,確保工作有地方,辦事有專人,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
四、關于“提高能力”的建議
省委宣傳部表示,大力支持基層作家進行文學精品創作。將指導省作協深入貫徹落實《廣東省作協深化改革方案》,加大對基層作協業務骨干培訓力度,大力培育本土作家,引導基層作協認真履行團結引導、聯絡協調、服務管理、自律維權等職能,進一步激發基層作家創作活力,努力為廣東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國前列、創造新的輝煌提供堅實文化支撐。
根據以上意見,省作協擬結合作協工作和文學工作實際,制定實施《廣東省“十四五”文學發展規劃》,分階段、分步驟組織培訓、鍛煉、實踐,切實提高基層文學工作者的多方面能力。
專此答復,誠摯感謝您對我省文學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廣東省作家協會
2021年7月21日